特性 基 于 六 亚 甲 基 二 异 氰 酸 酯(HDI) 的 亲 水 改 性 脂 肪 族 聚 异 氰 酸 酯 , 作 为 优 质 水 性 双 组 分 聚 氨 酯 体 系 的 硬 化 剂 组 分 及 作 为 改 善 水 性 涂 料 和 胶 粘 剂 性 能 的 添 加 剂 。
关 于 它 的 组 分 , 请 参 照 美 国 FDA 大 纲 “Title 21 CFR ” 中 的175.105 “ 胶 粘 剂 ” 部 分 。
供应形式 无 溶 剂 型
规格
特性 | 数值 | 测量单位 | 方法 |
NCO含量 | 18.2 ± 0.5 | DIN EN ISO 11 909 | |
粘度,23℃ | 4,000 ± 1,500 | mPa·s | DIN EN ISO 3219/A.3 |
Hazen色值 | ≤ 60 | DIN EN 1557 | |
HDI单体含量 | < 0,15 | % 按重量计 | DIN EN ISO 10 283 |
其它数据*
特性 数值 测量单位 方法
当量 约 230
密度 约 1.16 g/cm3 DIN 53 217/3
闪点 226 ℃ DIN EN 22 719
特性/应用 由 于Bayhydur®304 的 亲 水 特 性 , 故 容 易 在 水 性 介 质 中 乳 化 。
主 要 用 作 水 性 羟 基 多 元 醇 (Bayhydrol® ) 的 交 联 剂 , 还 可 用 作 大 多 数pH 值 为 中 性 的 水 性 聚 合 物 分 散 体 的 交 联 剂 , 包 括 聚 氨 酯 分 散 体 (Dispercoll® U ) 、 聚 醋 酸 乙 烯 酯 、 聚 丙 烯 酸 酯 和 合 成 橡 胶 分 散 体 。
Bayhydur® 304 加 入 后 , 配 制 好 的 双 组 分 体 系 必 须 在 活 化 期 内 用 完 。 活 化 期 不 但 取 决 于 聚 合 物 含 量 , 也 受 其 它 组 分 如 树 脂 、 增 稠 剂 、 增 塑 剂 等 的 影 响 。 在 许 多 分 散 体 里 , 通 常 活 化 期 为 几 个 小 时 , 但 不 能 以 凝 胶 来 判 断 活 化 期 的 结 束 。
在 含 量 为40 - 60% 聚 合 物 分 散 体 中 , 推 荐 加 入3-10% 的Bayhydur® 304 作 为 与 粘 合 剂 分 散 体 的 交 联 剂 。 为 了 在 粘 合 剂 分 散 体 中 乳 化Bayhydur® 304 , 需 要 有 效 的 机 械 搅 拌 。 人 工 搅 拌 并 不 足 以 确 保 体 系 均 一 乳 化 , 尤 其 是 在 低 粘 度 的 粘 合 剂 分 散 体 中 。 不 充
分 的 分 散 会 导 致 粘 合 剂 中 的 粒 子 沉 积 。
Bayhydur® 304 如 需 加 入 改 性 助 剂 , 助 剂 中 不 能 含 与 异 氰 酸 酯 反 应 的 基 团 , 也 不 可 以 含 有 能 与 异 氰 酸 酯 反 应 的 二 级 组 分 。 尤 其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, 任 何 加 入 的 助 剂 , 不 能 是 碱 性 的 或 者 含 有 对 异 氰 酸 酯 基 团 有 催 化 作 用 的 二 级 组 分 。 即 使 这 些 组 分 的 浓 度 很 低 , 也 会 造 成 粘 度 上 升 甚 至 凝 固 。
溶解性/稀释性 Bayhydur® 304 一 般 与 下 列 溶 剂 有 好 的 相 容 性 : 如 酯 类 、 醚 酯 类
、 二 甲 苯 和 溶 剂 石 脑 油100 。 但 必 须 测 试 所 配 溶 液 的 溶 解 性/ 相 容 性 。 只 能 使 用 聚 氨 酯 级 溶 剂( 水 含 量<0.05%) 。
储存 - 储 存 于 拜 耳 材 料 科 技 原 装 密 封 容 器 中 。
- 推 荐 储 存 温 度 :0-30 ℃ 。
- 避 免 强 烈 潮 气 、 热 和 外 来 物 质 。 一 般 信 息
亲 水 性 异 氰 酸 酯 对 湿 气 非 常 敏 感 , 与 水 生 成 二 氧 化 碳 和 不 溶 的
脲 。 必 须 时 刻 保 持 容 器 密 封 良 好 。 必 须 避 免 任 何 形 式 的 水 分 ( 湿 气 , 溶 剂 和 含 潮 气 物 ) 进 入 , 因 为 与 水 反 应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会 导 致 容 器 压 力 上 升 , 产 生 危 险 。 高 温 储 存 会 导 致 颜 色 和 粘 度 上 升 。
储存时间 拜 耳 材 料 科 技 声 明 , 在 产 品 储 存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“ 储 存 ” 条 款 中 的 要 求 并 恰 当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, 该 产 品 在 运 输 单 证 上 说 明 的 运 输 之 日 起6 个 月 内 符 合 上 述 “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” 条 款 中 说 明 的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( 根 据 情 况 适 用 ) 。
如 产 品 超 过 上 述6 个 月 的 期 限 并 不 意 味 其 不 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。 但 是 , 拜 耳 材 料 科 技 建 议 对 自 运 输 日 起 超 过6 个 月 的 产 品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测 试 , 以 确 认 其 是 否 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。 拜 耳 材 料 科 技 对 自 运 输 日 起 超 过6 个 月 的 产 品 不 做 任 何 承 诺 , 也 不 对 其 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和 义 务 。